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 快讯  >  正文

调整!关于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|观速讯

来源:蚌埠日报   时间:2023-03-24 13:16:34

为充分发挥

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

支持合理住房需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

经市住房公积金

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

我市住房公积金

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调整

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存量房贷款,年限和房龄的核定。住房公积金存量房贷款所购住房房龄最长不超过30年,贷款年限加房龄合计不超过40年

降低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。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,首付比例不低于20%;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,首付比例不低于30%

降低存量房首付比例。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,房龄10年(含)以内,首付比例不低于20%,房龄10年以上30年(含)以内,首付比例不低于30%。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,房龄10年(含)以内,首付比例不低于30%,房龄10年以上30年(含)以内,首付比例不低于40%

(来源:蚌埠日报社融媒体记者:陈瑶编辑:周泽)

X 关闭

Copyright ©  2015-2022 东亚造纸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琼ICP备2022009675号-13   联系邮箱:435 227 67 @qq.com